物业向业主收取公摊电费是否合理,是根据物业合同规定来确定的。如果是包干合同,已经包含了公共场所的费用,则收取公摊电费不合理;如果是酬金制按项目计费的,则可以收取公共场所的公摊电费。物业乱收费可以向当地房屋管理部门投诉。
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 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可以采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等形式约定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是由业主向物业管理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管理企业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酬金制是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物业公摊水电费包括那些区域
1、电梯、水泵、中央空调等公共设备设施运行电费。
2、公共照明等其他公共水电费。
3、除物业服务合同另有,约定外应纳入代收代交费用,由物业管理企业单独列帐按实际支出费用,和约定方式公开合理分摊。物业管理企业办公所用水电费用不得向业主分摊。
住宅区物业公共电费分摊方式,可按以下原则确定。
1、公共照明电费按户分摊。
2、二次加压供水水泵电费,按用水量分摊电梯电费可选择按面积、按户、按常住人口或月票方式分摊,除经业主大会同意外不得采用零票方式收取电梯费。
3、空置物业业主公共水电费按正常分摊费用的70分摊。
举例说明电梯的缴费方法如下:
每户分摊金额=该单元电梯用电电 费/[该单元已入住户数+(该单元空置户数×70%)] ;
阶梯分摊:(以平均值做为基数,2-5层每户分摊金额按均值的70%收取,6-10层每户分摊金额按 均值100%收取,10层以上每户分摊金额130%收取)。
2-5层每户分摊金额 =该单元电梯用电电费/该单元户数×0.76-10层每户分摊金额=该单元电梯用 电电费/该单元户数×1 。
10层以上每户分摊金额=该单元电梯用电电费/该单元户数×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