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在现代社会来看是非常常见的一种现象,租房的方式也有多种,包括整租、合租、单间、群租等,整租、合租、单间这些租赁方式都是以一个租赁对象为承租人的,而群租房就不同了,有多个租赁对象,所以有很多城市都是不允许群租的,特别是北京、上海等地,那么上海群租房的定义是什么呢?下面就随小编一起来了解看看吧。
一、上海群租房的定义是什么
上海群租房只要符合承租方人均居住面积低于5㎡、一间房出租对象超过一个家庭或一个自然人,都视为群租房。群租房一般会将单个产权单位房子同时承租给两个及以上的人,有多个承租人和签订了多份书面租约、口头租约等,是属于非正常的居住形式,会影响到其他相邻业主,所以上海才对群租房进行管制,并制定一个界限。
二、群租房有哪些形式
1、分割空间形式
群租房在还是毛坯房子的时候就将其分割成一个个独立的房间,然后再进行简单装饰,基本上不存在多功能性,也就是说看不到客厅、厨房、阳台等功能区,一般只有卫生间与卧室,阳台都会利用起来分割成若干小间,最后按间分租,一般价格都比较便宜。
2、多床位形式
群租房还会以多床位形式出现,也就是在房间中放置多张床位,而且还是上下铺,与宿舍形式差不多,甚至比宿舍还挤,是按床位来出租的。
3、集体形式
群租房也可以不分割,房东直接出租给公司、单位,给其作为集体宿舍。
出租居住房屋,每个房间的居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且居住使用人的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
近几年,随着房价的不断高涨,在租赁房产市场中出现了群租房这个新物种,由于群租房的条件相对有限,居住人口多、密集度高、大多存在消防和安全隐患,因此,先后出现了多起盗抢、火灾,甚至是导致人员伤亡的重大事故,为此,各地政府纷纷制定了相关法规,对群租房实行严管,那么,上海市群租房新规定是怎样的呢?
上海市群租房新规定包括哪些内容?
1、上海市政府常务会议去年通过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决定》,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对于“群租”的认定标准,修改后的管理办法明确:
出租居住房屋,每个房间的居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且居住使用人的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
2、根据《办法》,出租的居住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符合消防、治安、防灾、卫生等方面的标准和要求,并具备供水、供电等必要的生活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居住房屋,不得出租:
(1)属于违法建筑的;
(2)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3)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出租的其他情形。
3、《办法》规定,集中出租房屋供他人居住,出租房间达到10间以上或者出租房屋居住使用人达到15人以上的,出租人应当建立管理制度,明确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管理职责,建立信息登记簿或者登记系统,并将相关登记信息报送公安部门备案。居住房屋的出租人应当与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証书》。
4、《办法》还指出,出租房屋不符合治安、消防等标准和要求的,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出租人未落实相应安全管理责任的,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5、此外,不符合最小出租单位、居住人数限制和较低人均承租面积规定的,由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责令责任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综上所述,关于上海市群租房新规定,主要是对群租房中每间房的居住人数量、每个人的居住面积进行了明确规定,对于违建、危房、改变用途的均不得作为租赁用房,房间数十间、租住人十五人以上要有专人管理并登记备案,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将给与严厉处罚。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